请输入关键字
Menu

二十四节气与农时

打印
字号:
2017.01.03

中国农业博物馆 范荣静

  二十四节气是中国古代订立的一种用来指导农事的补充历法,是古代中国劳动人民长期经验的积累和智慧的结晶。二十四节气即:立春、 雨水、惊蛰、春分、清明、谷雨、立夏、小满、芒种、夏至、小暑、大暑,立秋、处暑、白露、秋分、寒露、霜降,立冬、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和大寒。

  农时是指最适合农作物发育、生长、成熟并进行相应的播种、管理、收获等农事活动的季节或时间。“掌握季节,不违农时”是农业生产最基本要求之一。

  二十四节气的创立与发展和农业生产的发展紧密相联,中华民族是以农业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民族,在人类从事农业生产的早期,就发现播种收获等农事活动与季节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,并不断观察、总结,到秦汉时期,用以确定农时、指导农业生产的二十四节气完整建立。

  二十四节气历法的建立是为确定农时、保证农业生产服务的,甚至部分节气直接用农时定义,如“小满”、“芒种”。“小满”是指黄河流域麦类作物籽粒开始饱满但还未成熟,所以称为小满。芒种是指小麦、大麦等有芒作物已经成熟,夏收开始,同时又是夏种的季节,所以芒种又称“忙种”。对节气与农时、农事关系在中国历代文献中都有相关描述,如东汉《四民月令》记述按月和节气安排农事活动;北魏《齐民要术》阐明以节气为依据安排耕、种、收等。在民间流传的“春争日,夏争时”,“小满天赶天,芒种刻赶刻”,“麦熟一晌,龙口夺粮”、“过了芒种,不可强种”等农谚,自有其深刻的历史实践经验在其中。随着现代农业特别是设施农业的发展,部分农业生产不需要像过去一样严格地按节气确定农时、安排农事活动,但对于广阔的大田生产,二十四节气对农业生产的指导还是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。

  二十四节气客观地反映了中华民族发源地——中原地区的季节更替和气候变化状况,是古代中国农业文明的具体表现,为农民准确把握耕、种、收的农时提供保障,为古代农业生产和中华文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。